4月15日的每日直播显示,部分律师对恒大解雇俞一事进行了分析,并在微博上表示,球员俞和广州恒大俱乐部都缺乏法律意识。
博客“律师”表示:恒大不能规定劳动纪律,也不能因私自换牌而开除于。因为俞因私改车牌受到行政处罚,不在恒大劳动管理范围内。如果恒大将其定义为劳动纪律,那么恒大超越自己的管理范围是违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恒大、俞认为,法律规定以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法律禁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二)用人单位免除其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如果恒大与俞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违约,则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已被明确排除,其法律责任已被免除(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后方可解除),该协议同样无效。
团队规则中的“非法犯罪”是以渐进的方式表达的,而不是平行的。如果规章制度的表述可能模糊不清,它们都被解释为对用人单位不利。此外,《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因此,这里的“违法”必须达到“犯罪”的地步,而行政处罚不是犯罪。
律师最后说:“在这件事上,我觉得中国足球自上而下都非常需要法律。余的法律意识淡薄,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他所在的足球俱乐部的法律意识并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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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恒大解雇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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