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在7月7日进行的中超俱乐部总经理会上,中国足协曾通报称,由已解散的俱乐部转出的球员,除已在年初国内转会窗口第一次开启期间完成转会的球员外,其余球员不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国内球员转入名额。
媒体表示,对于“同一俱乐部转出球员参照不同转会政策”的讨论稿内容,有一些俱乐部提出了不同意见。在8日上午会议进入研讨环节时,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综合俱乐部等各方意见后,最终决定对此类球员转会执行统一规则。
目前,涉及转会办法的内容显示,按照《关于取消相关职业足球俱乐部注册资格的通知》以及《关于公布2020赛季中国足协三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参赛名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原中超、中甲、中乙联赛参赛俱乐部:广东华南虎、四川隆发、辽宁、上海申鑫、银川贺兰山、大连千兆、福建天信、延边北国、吉林百嘉、南京沙叶、保定英利易通;天津天海、深圳鹏城、杭州吴越钱唐;拉萨城投足球俱乐部与球员签订的合同自动终止。上述球员可在本年度剩余的两个转会窗口期内,办理从上述俱乐部转出的国内职业球员转会。此外,讨论稿内容还显示,“上述球员不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国内球员转会名额,且没有数量限制。不过已在本年度第一个转会窗口期内办理完从上述俱乐部转出手续的球员,占用新转入俱乐部的本年度国内球员转入名额。租借至上述俱乐部的球员应当返回原租出球员俱乐部。”
媒体表示,在上述俱乐部解散或退出职业足坛前,其中的部分球员就已通过转会窗口期完成了转会。比如原天海球员裴帅、郑达伦加盟深圳佳兆业已获官宣,糜昊伦、张鹭、张源、刘越等球员加盟深足也只是时间问题。所以一旦上述方案获准执行,这些球员就将占据深足本土球员引进名额,这对于接下来深足利用两个转会窗口补充人员是不利的。除深足之外,也有俱乐部在此之前引进了退出俱乐部的球员。那么这样的规则对他们来说也是不公的。
随着上述15家俱乐部与其原属球员合同终止,这些球员自动获得自由身,引进他们的俱乐部按理说不必支付转会费。不过,在此之前,深圳佳兆业已为部分引进的原天海球员支付了一笔费用,此外也有相当一部分费用是待支付的状态,这些问题将是相关俱乐部与中国足协都面临复杂的“遗留”问题。
发表评论